海南省种子站和海口市种子站
对海口市瓜菜种子包装进行调查
《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对种子的标签作了明确规定,《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还规定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签只可延用至2001年6月30日。为了解和掌握我省销售的瓜菜种子包装标签的基本情况,以便更好地为我省制定瓜菜种子管理规章制度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规范瓜菜种子市场,8月9日,省种子站会同海口市农技推广中心对海口市苗丰种苗有限公司、海口市明丰种子行、海口市禾丰种子种苗有限公司等三家我省较大瓜菜种子商的经营门市部销售的瓜菜种子的标签进行了抽查,有关情况如下:一、 基本情况这次调查是对每个门市部按不同包装单位的不同作物种类的包装进行抽样检查,共抽查157个瓜菜种子包装袋(罐),其标签标注情况见下表:
瓜菜种子包装标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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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比例 标注项目 |
有标注的包装数量(个) |
占调查总数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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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名称 |
157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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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类 |
58 |
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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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146 |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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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含量 |
153 |
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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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年月 |
148 |
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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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商名称 |
147 |
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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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商地址 |
146 |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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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商电话 |
146 |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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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 |
119 |
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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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类别 |
83 |
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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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经营许可证 |
133 |
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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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证明编号 |
60 |
38.2 |
此外,156个包装袋(罐)中有52个均标注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质量指标、净含量、生产年月等要求必须印制在包装物表面的内容,占调查总数的33.1%;有8个12项内容均有标注,仅占调查总数的5.1%。再者,这次调查发现散装销售的种子与以前相比已大大减少,仅是少量空心菜种子仍散装销售。从调查的统计结果看,《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签标注的内容如品种名称、质量指标、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等内容大部分包装的标签都有标注,而作物种类、种子类别、检疫证明编号等内容很多包装的标签没有标注。与1999年时相比(1999年的调查情况见附表),现在的瓜菜种子包装虽然还不够规范,但已有很大的改观。调查发现绝大部分的标签标注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编号是旧的(2001年7月1日前发)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二、 原因分析1、现在所用的大部分瓜菜种子包装袋(罐)是在《种子法》颁布前,根据《种子法》(草案)制作的,因此,不完全符合《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有部分种子是2000年月12月1日前包装的)。2、《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虽然规定旧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至2001年6月30日废止,但由于种种原因,能在7月份前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相当少,因此,很多包装袋仍用旧证的编号。
二00一年八月二十二日